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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学霸都挠头的案子在讲什么?

陈晖律师 陈晖律师 LawyerFye 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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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大还行撒贝宁,不知妻美刘强东,悔创阿里杰克马,普通家庭马化腾”四位凡尔赛文学界泰斗之后,凡尔赛文学界近日又迎来了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令人心动的offer2》中人称“凡尔赛王子”的王骁
可谓“一日斯坦福,一生人上人”,在节目里,王骁时刻都在向我们展示,斯坦福毕业的成功人士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比如参加面试的时候,斯坦福的T恤先得安排上:
工牌的带子?当然也要换成斯坦福的:
手机壳也要安排上:
录取后上班,普通人走到工位上第一件事是相互寒暄,而凡尔赛文学家的第一件事是——掏出斯坦福大学的水杯。
这下连凡尔赛鼻祖撒贝宁都看不下去了:
没想到,顶着学神光环的王骁,进入律所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就让他傻了眼。看来,斯坦福的水杯以及“比较有意思”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在面对婚姻家庭领域的狗血案件时也没办法帮助这位斯坦福高材生渡过难关。
玩笑归玩笑,毕竟术业有专攻。先喝口水润润嗓子,我们这就来聊聊这个把王骁难倒的案子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这个案子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当事人被妻子家暴得身心俱疲,现在非常想离婚



苏先生和林女士在2012年3月结婚,同年9月孩子出生。苏先生婚前买了套房,还清贷款后加了老婆名字。2016年林女士的土豪爸爸送给了她一个画廊,从那时开始苏先生就辞职在家照顾女儿。2017年起林女士年收入已经达到千万。后来林女士买了套房,市值3000万,登记在女方名下。林女士经常谩骂苏先生,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且时而大打出手。2019年11月林女士用书打苏先生的头,致使其入院治疗。2020年6月在与林女士互相争吵时苏先生不慎摔下楼,造成尾椎骨骨折。苏先生不堪家暴找到了律师咨询,希望离婚并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1、妻子如果不想离婚,怎么办?

2、如果妻子再家暴,我报警的话会留案底吗?警察可以保护我避免再被家暴吗?

3、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机会大吗?

4、哪些是我可以分到的财产,画廊算婚后财产吗?

5、我可以因为妻子的家暴索要赔偿吗?





于是我们就迎来了离婚案件的“经典四大问”:配偶不想离婚怎么办?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读完这篇文章,难倒“网红学霸”的问题,你也能弄明白。

1离婚程序问题
要是想离婚,最首要的问题当然是:配偶不愿意离婚怎么办?答案其实很简单:既然协议离婚走不通,那就走诉讼程序解决嘛。当然,出于对家庭稳定性保护的考量,现在司法实践对有一方配偶不同意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案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也不必灰心,在该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可以第二次提起诉讼。对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并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等问题。
当然,如果本案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女方有严重家暴行为,那么他就可以依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家暴为由主张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直接判决离婚。

2家暴人身保护问题
至于当事人对家暴行为报警的顾虑,其实并不需要担心。一般而言,报警不仅不会在公安机关留下案底,而且还是是家暴取证的重要方式之一。因家暴报警后,当事人务必保留好报警回执,便在后续离婚诉讼中作为认定家暴行为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防止再次被家暴。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我国目前各地都设立了公益性质的家暴庇护所,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暂时的安全居所。而在东北地区,无数沈阳男人的淤青和眼泪,让他们拥有了全国唯一的男性家暴庇护所。在一份700多人的沈阳市男性抽样调查中显示,约有20%的沈阳男性在家庭中遭遇过家庭暴力,剩下则有超过65%的男性称遭遇过包括经济暴力在内的家庭冷暴力。(位于沈阳的男性家暴受害者庇护所内景)
所以,家庭暴力不分男女,男性受到家暴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只要存在家暴的情形,就千万不能懦弱忍耐,一定要勇敢报警、勇敢发声。

3抚养权问题
接下来是离婚纠纷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根据节目中给予的案件信息,孩子在2012年9月出生,那么今年应当是8周岁。
比较幸运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确定已满8周岁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应当考虑孩子的真实意愿。与此同时,法院还会根据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决定抚养权归属。
从实践来看,离婚案件中的女方具有争夺抚养权的天然优势。其次,本案中女方经济条件较为优越,这也是女方获得法院判决抚养权更为有利的条件。
但一切也并不是毫无转机:如果本案中已满8岁的孩子明确表示希望跟随父亲生活,那么本案当事人主张的抚养权也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何况,若本案当事人可以成功证明女方家暴事实的存在,那么这也会严重影响法院对抚养权归属的判断。

4财产问题分割
婚后财产问题,应当首先判断何者为婚后财产。本案当事人所列举的财产如下:①双方婚后收入;②男方婚前贷款购入,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③女方婚后购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屋;④女方父亲赠与的画廊。
①②③比较简单,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典型表现形式,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主张分割。问题比较大的是女方父亲所赠与的画廊性质的认定。
提到父母对已婚子女的赠与,婚姻家事律师一般都会先确认有没有赠与合同。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所以出于保险考虑,为确保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向已婚子女赠与财产时都应签订一个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对象。
那是不是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一方的合同就不视为对单方的赠与呢?
别急,《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还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形:若父母向已婚子女赠与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默认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此时并不要求签订明确的赠与合同。
由于画廊一般采用公司经营的模式,因此我们可以推定本案中女方父亲赠与女方的很可能是画廊的股权,而非不动产。那么,《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是否可以做扩大解释,适用于包括公司股权在内的其他财产呢?
这个问题其实对没有实务经验的学霸们来说,有点超纲了。
司法实践对此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在(2016)沪01民终5978号一案中,法院以“无法证明所取得的股权为父母对其单方赠与”为由,否认父母赠与的股权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从当时起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本意来看,关注的重点不在解释什么是“不动产”,而在于将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与“确定只归一方”进行链接。因此,如果父母一方将公司股份、车辆、船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同样应视为确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摘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4辑)。最高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在《关于2012-2014年离婚案件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一文中支持了这个观点。(2020)粤01民终1664号一案的判决也对此予以认可。
目前,主流的学术流派均较为赞成第二种意见。不知面对如此复杂的一个问题,实习生们会交出一份怎样的答卷呢?
当事人的另一个问题是,在受到女方家暴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争取更多的财产,或者要求女方赔偿?
对于家暴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此处所指的“过错”,就包括了家暴行为。本案当事人如果能证明女方确实存在施暴行为,女方即可被认定为属于过错方。此时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就可以适当对当事人多分财产。
从这个层面来说,取证非常重要:男方必须有足够的女方实施家暴的证据,尤其是需要证明男方的骨折与女方的家暴有直接关系。因为目前当事人所主张的家暴主要为女方的辱骂和精神损害,但是法院认定是否存在家暴行为时,一般主要偏向认可实质性的身体伤害。
还有一点要补充的是,客户发送该邮件的时间为2020年7月,但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根据现行的《婚姻法》,并没有无过错方多分财产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必须向客户说明的。

5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表示,女方的家暴行为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希望能够得到损害赔偿。
无论从现行《婚姻法》还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来看,家暴都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难上加难。女性被家暴司空见惯,但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证明自己被打了?因此不论男女,只要受到家暴行为,均要有保留好证据的觉悟。否则就算你心里有万般委屈,那也只能白白受罪了。

这个案件的诉求看似复杂,但是仔细梳理下来,是完全可以为客户进行详尽的法律分析,提供明确的代理意见并争取最大权益的。只有做好专业的知识储备和长期的实务积累,一个复杂的离婚问题才能拆分成一个个简单明确的小问题,再各个击破。
处理复杂的婚姻家事实务问题,更多依靠的是在经历无数狗血而缠绵悱恻的案件的锤炼与折磨后,历尽千帆后看淡红尘的那一句:“无他,唯手熟尔。”
主编 | 陈晖文字 | 陈晖、麦韵设计 | 汤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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